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俺是郑州人 发表于 2006-11-9 06:52

建议:转贴要注明出处

现在发现论坛里面有部分会员发的帖子是转载的,并且还不表明出处,这样规矩的会员来说是不公平的,因为管理人员毕竟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,有些转贴是发现不了的,但是广大会员的眼睛是雪亮的。
我建议:
1、转贴一定要注明出处
2、隐瞒转贴的,一经发现希望管理人员做出相应的惩罚

阿虎 发表于 2006-11-9 22:37

[color=darkred]非常感谢提出宝贵建议,转贴这是个问题,论坛管理成员一直非常重视。

本论坛从一开始就是鼓励原创,对原创的发帖会员我们非常珍惜他们的劳动和智慧,对他们的付出我们非常感动。

转贴指的是有明确注明帖子的原作者以及出处的才称的上是转贴,这也是互联网信息分享的精神之一,对大家有有好处确实非常经典的好贴我们并不抵制,但一定得和经销商论坛立场和风格相统一的才可以,其它无关的转贴我们会逐步清理,所以请广大会员注意这点。

没有注明原作者和出处的转贴,严格意义上算是抄袭行为,这是要禁止的。抄袭不仅是对他人劳动的不尊重,同时也是增加论坛管理人员的时间和精力,也是对自己ID的抹黑,请大家珍重自己在论坛的ID。

同时请广大会员积极举报,协助管理人员维护好论坛,对经销商论坛有贡献的会员我们会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,奖励形式我们正在制定之中。[/color]

阿虎 发表于 2006-12-6 10:21

测试~~~~~~~~~~~~~``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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